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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方谈妥婚期,女方父母临时提出男方全款房必须加名并让小舅子借住

红尘客问题整理

我二十九岁,父母出积蓄给我全款买了两居室。我和女友谈了两年半,彩礼也谈好了,但临近订婚,她父母要求房产证加名,婚后还要让她弟弟住次卧。这些要求我接受不了,怎么办?

摆渡人回答

老弟,我今天给你把话挑明:这两个条件,你一个字都不能答应,甚至如果对方寸步不让,这段婚事你必须做好立刻止损的准备,明白吗?这根本不是彩礼或者房产的问题,这是对方家庭完全没有边界感,甚至意图把你的小家庭当成扶持小舅子的提款机。

首先说加名:这套房子是你父母掏空积蓄全款给你买的,在法律上是你的婚前财产。对方在没有共同还贷、也没有对这套房子付出任何资金成本的前提下,临门一脚强行要求加名,这不是要安全感,这是要资产掠夺。一旦加了名字,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,未来如果有任何风吹草动,你父母一辈子的心血直接被分走一半。

你为人子,怎么对得起为你兜底的爹妈?

再说小舅子借住:俗话说‘请神容易送神难’。一个刚毕业的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住进新婚小夫妻的次卧,你们的新婚隐私全无;而且‘等他结婚买房再搬走’根本就是一句无法兑现的空话。到时候他一住几年,吃你的、住你的,稍微有一点照顾不周,你老婆和你丈母娘还要埋怨你冷血。

真正懂事明理的女友,在这个时候应该站出来替你挡住她父母的无理索取;如果她只会反过来劝你‘别太计较’,说明她根本没有脱离原生家庭的精神断奶,婚后你有一万次委屈受!把你的底线亮出来,能结就结,不能结果断退场,不要被所谓沉没成本绑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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